制定《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地方财政、中央部门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文件中对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提出的要求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比如,要求中央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原则上应将报送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中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作为部门预算公开的最基本格式和内容先行公开,这里设定的是部门预算至少要公开的“下限”而非“上限”。再如,《指导意见》指出,“各级人大对预算、决算报表以及部门预算报表的格式和内容有其他要求的,或要求另行报送其他报表的,按人大要求报送”。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已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抓紧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记者: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们注意到,财政部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后面目一新,信息数量增加,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请您具体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发言人:财政部门户网站是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财政部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09年,财政部门户网站全年信息上载量为24.2万条,比2008年增加13.8万条,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政府采购、司局工作动态、地方财政新闻等。编制财政信息公开目录1.5万余条。对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家财政收支月度执行基本数据、全国彩票销售情况、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等,已经基本实现了按月在网站上公开,全国税收增长的结构性分析则实现了按季公开。除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外,网站还提供了27项办事指南、10项在线申报、24项在线查询以及11类60项软件表格下载,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较为便捷的网上服务;设立了部长信箱、咨询反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公共参与栏目,积极解答公众咨询的疑难问题。我们的目标是,将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形象展示的窗口,信息发布的载体,政务公开的平台,交流互动的桥梁,公共服务的门户”,切实为社会公众、财政系统、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记者:下一步,财政部对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还有哪些考虑?
发言人: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是财政部坚定不移的努力方向和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财政干部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扩大中央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加预算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夯实公开基础。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五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财政部门户网站建设,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总之,财政部将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国家的钱花得更规范、更透明、更有效,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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