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1%,同比上升1.4%,1—10月累计比去年同期上升1.3%。
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升0.1%,主要受衣着、烟酒及用品等消费品价格与旅游、交通等服务类价格季节性上涨,以及居住类涨价影响。其中,受服装换季、节日热销等因素影响,衣着类、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1.1%和0.1%;国庆期间休闲旅游活动增加,服务项目价格有所上涨,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和0.1%;一些地方继续调整水、电、管道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影响居住类价格较上月上涨0.3%。虽然受节日旅游增加影响,交通价格上涨,但因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降价,交通和通信价格仍下降0.1%。受十月份天气晴好,蔬菜、水果上市量增加较多影响,鲜菜、水产品、蛋的价格较上月分别下降10.4%、0.5%和0.2%,影响食品类价格下降0.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价格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1.4%,各地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在0.3%至3.5%之间。
冬季将至,各地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线,兢兢业业做好今年后两个月的价格工作。在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要妥善处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好群众过冬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保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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