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版限娱令让“遥控器投票”变得奢侈

2013年10月21日09: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限娱令 广电总局 遥控器 娱乐节目 道德审判 收视率 投票

广电总局日前又向各大卫视下文,规定每家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一个,卫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4档,这个文件被媒体称为“加强版限娱令”。电视台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文件其实早已下达。记者第一时间致电各大卫视,他们正在紧张会议中,尚未出台具体应对措施。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视台内部人士表示,各台面临的紧急问题恐怕是每日7个半小时不能播出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状况,因为要填补这个空当并非易事。(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

2011年10月份,广电总局出台了最早的“限娱令”,之后,不断有新的“加强版”印发各地广电部门和各大卫视。虽然广大电视观众和电视台工作人员,已经适应了这个节奏,但是,对于“政策年年变”的限娱政策,还是每年得拿出专门的对策来应对。比如,对于芒果台而言,明年的《我是歌手》和《快乐男声》可能就不能在一年内出现了;即便在一年内出现,也可能会要推迟到22:30以后;对于芒果台的粉丝而言,熬夜看娱乐节目,就会成为一种习惯和自然。同样,号称“梦想频道”的浙江台也可能得考虑一下《中国好声音》和《中国梦想秀》的编排问题了。

娱乐应该有边界,文化应该有范围。面对当下的娱乐文化,不少所谓专家会得出一个“娱乐过度”的结论来。因此,限制娱乐便会成为一种声音。这种声音本身无可厚非——文化与娱乐都应该在一定的规范内传播和进行。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规范娱乐文化传播的纲领文件,我国自然不会例外。而且,文化和娱乐承担社会责任,也是文艺为社会服务的体现。

但也不能排除,对于文化和娱乐的限制,也多有一些“道德审判”的味道。客观来说,当下电视中有些节目,确实可以用姜昆的“你道德上有问题”与“下三滥”对号入座,所以,“限娱令”的出台应该看作是一种必要和必须。但是,“限娱令”应该如何出台、如何限制,这就成了一个问题。如“限娱令”这般三番五次、专断独行的“家法式”政策不断的发布与修订,不仅意味着朝令夕改,而且也会剥夺观众手中的“遥控器投票”权利。

各个版本的“限娱令”,至少有两个版本的受害者。第一个受害者,自然是观众——观众看电视的意愿被强奸了,观众在文化和娱乐选择上的话语权被剥夺了。按理说,任何一项政府政策的出台,都需要征求公众意见。但是,广电总局的做法却“冒天下之大不韪”闭门造车,直到现在文件发布,我们才能看到这各个版本的“限娱令”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讲,广电总局的做法并不符合现代政治的规范。无视民意、强奸民意,将民意视为盲点。表现在具体的行为上,许多观众可能就要为看自己喜欢的节目而改变作息时间。

第二个受害者,显然是各家电视台。文化的发展传播有其各自的规律,无论是不是引进的外国节目,只要能娱乐了观众,并且赚取了收视率和广告费,这就是一档好节目。对此,公众也不是完全没有判断是非的标准与意识。然而,广电总局一直就以唯一的裁判员自居,以为电视节目离开了自己的规范与指导就会低级无味,广大观众就会选择盲从。其实,广电总局只看到了自己作为管理方的角色,而没有看到自己作为服务者的角色,如此一来,无论各卫视的收视率诉求,采用“一刀切”式的做法将所有卫视的娱乐节目统一“理个平头”,这样的做法未免有失公平。

在“国人最忙”、“国人休闲时间过少”、“国人健身场所面积世界倒数”、“过劳死成为常见现象”的当下,看电视仍然会是国人最主要的休闲方式。各电视台只不过想给生活压力巨大、集体陷入焦虑的观众一个放松娱乐的平台。娱乐不是糟粕,一本正经也未必不是装模作样。此语境之下,广电部门要制定的每一项关乎观众权利的政策,都应该问一问民意,而不应该武断专行。另外,还原观众对选择娱乐节目的自由,还原各大卫视现有的收视率竞争现状,也应该成为广电总局考虑的内容。(作者: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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