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员:通缉令等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

2012年05月30日09: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淘宝体 2011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 国家语委 语料库 录取通知书 教育部语 格式 2010年 电影 公文

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昨日表示,像通缉令之类的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昨日,教育部、国家语委举行了《2011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新闻通气会。从国家语言资料监测语料库中提取的新词中三字词语最多,其中持续2010年的有“××体”“微××”特别活跃,比如“咆哮体”“淘宝体”“微电影”“微访谈”等。

针对有记者问怎么看“淘宝体通缉令”和“淘宝体录取通知书”时,田立新回应说,通缉令之类的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因为需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她解释说,这样的事情出现之后,就有不同的声音,其中有人认为“淘宝体”的格式消除了司法的严肃性,司法不应带有更多的娱乐性。 (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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