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四、做好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工作,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14.组织开展考古发掘资质资格评审,做好南水北调等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的各项考古工作。
15.推进南海基地、西沙工作站建设,建造水下考古研究船。
16.开展海南、广东、福建、浙江、山东、辽宁等重点海域水下文物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宁波小白礁沉船遗址水下考古发掘。做好“南海I号”、“南澳I号”水下考古和出水文物保护工作。
17.推进西安、洛阳、荆州、成都、郑州、曲阜片区大遗址保护和汉长安城、扬州城、老司城、牛河梁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五、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
18.完成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做好前期准备,推进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19.针对免费开放以来博物馆工作的创新实践和难点问题,组织实地调研,制订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考评办法和博物馆开放服务工作指南。
20.出台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开展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运行评估;组织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开展新增国家一级博物馆的评估认定。
21.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工作,探索民办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继续规范和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编制生态博物馆建设指南,推进生态(社区)博物馆示范点建设。
六、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社会文物管理
22.开展文物拍卖标的网上申报审核试点。研究和推进古玩旧货市场的规范管理。
23.完善和推广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系统,做好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调查与追索工作。举办“文物进出境管理60周年成果展”。
七、着力科技创新,提高文物保护科技水平
24.与中国科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做好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研究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与组织实施工作。
25.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指南针计划”专项。
26.加强文物保护技术标准委员会建设,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推进数字博物馆项目研究,加快行业信息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