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亮点解读

2011年10月28日15: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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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

《决定》指出,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要坚持正确创作方向,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决定》指出,要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

互联网在我国正以飞快的速度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4.85亿,2011年底将超过5亿。互联网正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巨大影响,网络文化也已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为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网上的虚假信息和恶意炒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网络诈骗和赌博、非法网络公关等问题,影响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损害人民利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加强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管理,是互联网继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发展与管理相辅相成,发展需要管理,管理是为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决定》指出,要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民盟中央副主席,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欧阳明高说,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存在着先进文化真空现象。因此《决定》提出,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非常必要而及时。

“十二五”开局,各地各部门都在制定措施,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

中宣部、广电总局从今年4月起开始推动利用直播卫星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并先选择了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表示,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是一项涉及农村基层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意义重大,能够尽快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转变。特别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缩小城乡间的“数字鸿沟”。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决定》指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这是继去年10月18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今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之后,又一次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09年7月22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将文化体制改革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战略。政策的利好带来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良机。十七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到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和实力不断提升,进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性轨道。

文化部部长蔡武说,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23%,2010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突破了1.1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8%,一些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性产业。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5%,在全国范围内可以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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