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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馆藏一级文物损毁的,应当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核查处理。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国家文物局报告。
(一) 属于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发生文物丢失或损坏的;
(二) 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发生一级文物丢失或者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