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进一步规范养生保健类图书出版秩序

2011年07月05日14: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养生保健 新闻出版总署 图书出版 编校质量 特效穴位使用手册 别让不懂营养学的医生害了你 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物市场 科学出版社 内容质量

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黄小希)为进一步规范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新闻出版总署5日公布了《别让不懂营养学的医生害了你》《特效穴位使用手册》等24种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养生保健类图书,要求出版单位将其全部收回销毁。同时,向社会公布了包括科学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在内的53家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名单。

据介绍,为加强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促进出版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新闻出版总署于2010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的专项检查,实施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出版资质准入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查了50种养生保健类畅销图书。从检查结果看,50种图书中有26种图书编校质量合格,24种图书编校质量不合格。鉴于养生保健类图书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于此次检查中不合格的图书,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要求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其全部收回销毁。

据悉,各地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此前已依照通知要求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图书,停止发行图书104种,撤销养生保健类选题69种。

按照通知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报送了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申报材料。新闻出版总署结合出版单位的出版范围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目前有53家出版单位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今后若有其他出版单位申报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出版资质,新闻出版总署将另行安排审核。

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不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不得再安排养生保健类选题,不得超范围出版。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出版单位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管理,督促出版单位严格选题论证制度,对作者的学科背景和编辑人员的专业水准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编校质量,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4种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养生保健类图书名单和53家具备养生保健类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名单可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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