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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中央电视台台长焦利等出席大会并讲话。
作为本次成立大会的主办方,焦利表示,版权制度作为与专利制度、商标制度同等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广电行业应积极顺应形势发展,提升我国电视行业版权管理整体水平。他强调,电视节目的计划、制作、播出、库存、开发各环节都离不开版权的运用,版权管理对电视台的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在谈到中广协电视版权委员会成立的意义时张丕民表示,该委员会作为我国广播电视领域第一家获得批准的版权行业组织,作为我国广播影视法制建设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动和保障我国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长远的重大意义。对此,张丕民对电视版权委员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探索电视台版权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做好电视台版权权益保障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电视版权委员会自身建设,以推动我国电视版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他希望各电视台通过共同努力,以电视版权委员会为平台,开创电视版权管理新局面。
讲话中,李东东指出,受版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作为一种具有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的重要生产要素和基本资源,支撑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数量众多的产业群。她强调,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中,版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版权保护对服务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推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李东东谈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版权工作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充分显示了中央对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决心。这也是历年来保护知识产权范围最广、力度最大、要求最高的知识产权重大行动,目的就是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我们的综合实力。
为此,李东东希望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好对电视行业版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宣传作用。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版权保护技术水平,不断增强工作影响力,为电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更大地贡献。
会上,通过了《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版权委员会章程》,选举了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与会代表纷纷表示,电视版权委员会对于提升中国电视业版权整体水平、促进电视行业形成良性竞争、加强合作和交流意义重大。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推动各电视台建立版权管理规范,有利于夯实电视媒体科学发展的版权基础。
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沈仁干、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长李丹和来自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法学会等相关司局负责人,以及全国近50家电视台代表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由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罗明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