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2011年04月08日14: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物保护 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行政执法人员 文物管理 文物工作者 依法治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建议 行政相对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有效推进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物行政部门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
  依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是文物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文物行政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种问题,是文物行政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应当着力做好的工作。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创新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注重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树立文物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为保障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切实提高文物行政部门干部队伍法治意识
  要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确保所有行政行为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特别是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研究和贯彻执行。要加强全体文物工作者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应当经常化、制度化,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中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三、积极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
  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做到文物工作各个方面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快构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步伐。要认真做好文物立法工作调研,着力健全和完善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文物工作中急需的法律制度,适时将文物工作中的有效政策、成熟经验和成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要及时制定与法律、法规、规章配套的标准和细则,增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效果。立法工作要切实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法制机构在文物立法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文物立法工作程序,加强立项、起草过程中的论证、沟通与协调,积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要认真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及时应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定期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始终与法律法规保持协调一致,适应文物工作实践需要。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依据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或完善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四、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要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化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和完善文物行政机关议事规则,细化对主要领导干部决策权力的监督。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凡事关文物安全、文保工程、考古工作、博物馆建设与管理、社会文物管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以及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五、全面加强文物行政执法能力
  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改进和创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方式,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要特别重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制度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程序、时限、裁量标准、责任义务以及相关处罚和审批文书,对文物行政执法中的重大案件实行备案制度。要继续加强和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充实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重视基层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责任。要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预防和惩治执法腐败行为。要特别重视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和社会最为关注的文物保护问题,严厉查处危害和破坏文物安全的违法案件,维护正常的文物管理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文物行政执法环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行政相对人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和了解文物工作动态。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有序推进网上审批,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
  七、强化监督和问责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上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社会监督的渠道和形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和志愿者工作机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听取专家和志愿者的意见与建议。探索建立依法行政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社会的广泛评议和监督。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投诉,支持新闻媒体对文物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建立由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文物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文物行政部门每年要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定期总结评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今后一段时期,是文化遗产事业向更高层次科学发展的重要阶段,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重视并积极贯彻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列入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切实取得富有实效的工作成果,把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