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增强广东文化辐射力
(一)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管媒体,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强化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使之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客观公正、充满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同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引导舆论的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发挥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的影响力,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省直主要部门和地级以上市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广东网络问政,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二)培育龙头传媒集团。
实施媒体优化重组工程,打破行业和行政区域界限,鼓励和支持我省主要媒体在国内跨地域、跨行业、跨媒体发展经营,鼓励和支持省主要媒体集团和地级以上市媒体之间战略整合,支持报业、广播电视、出版、互联网等不同业态的媒体之间重组合作,打造数家资产超百亿、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传媒集团,培养一批在国内有广泛影响力的传媒集团。推动重点传媒集团实施全媒体战略,支持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实施聚合战略,组建和完善全业态、全介质传播体系;支持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实施集团数字化战略;支持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重点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创办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支持珠江电影集团打造完整电影产业链条,努力成为全国最有竞争力的电影产业基地和电影人才集聚中心;支持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出版智能化数据库和全媒体复合出版平台,打造中国南方数字化出版基地。支持做强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佛山传媒集团等。
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推进我省电信网、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到2015年前实现地级以上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重点推进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全省有线电视网络的重组整合,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化、全功能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络。扶持省和广州、深圳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建设全省连锁经营、覆盖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扶持珠江电影集团、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建设覆盖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大部分乡镇、层次多样的数字电影院线和演出院线。
(三)积极发展网络等新兴媒体。
加大对重点网站的扶持力度,建立省级新媒体发展基金,推动南方新闻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改制和上市,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网站,培育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网站。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支持我省主要媒体积极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尽快建设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
创新网络文化形式,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培育有广东特色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和健康向上的网络动漫、游戏等网络文化产品,加大原创网络文化产品扶持力度。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净化行动,探索对即时通讯、互动栏目、音视频等网络新业务的科学化管理,建设网站编辑从业认证体系,实行网站编辑、记者资格准入制。
提升网络媒体的对外传播能力,鼓励我省重点网站以互建链接、内容供应、技术合作等方式与国外知名网络媒体合作。建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网站。实施重点新闻网站海外站点本土化战略,完成若干综合性外文频道建设,做大做强南方英文网、广州生活英文网、广东侨网等。
(四)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充分利用广东独特的地缘优势和人文资源优势,发挥广东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中的有利条件,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在积极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同时,广泛引进借鉴国外先进文化发展成果及经验,使广东成为我国重要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和华人华侨文化交流中心。
深化与海外、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文化交流资金,每年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广东文化周、广东电视周、世界主流媒体看广东、全国重点媒体广东行等活动,拓展海外展演市场。加强侨务外宣,继续开展南粤文化海外行,支持办好侨刊乡讯。加强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依托海外孔子学院建立广东海外文化交流机构,有选择地建立广东展览馆(室)。实施外宣精品工程,推动我省外宣品制作市场化。加强粤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对港澳文化基地建设,支持各类协会发展港澳会员、赴台进行各类文化交流。
制定扶持文化出口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抓好影视音像、影视动漫、出版物、文艺演出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拓展与国际演艺、展览、电子出版中介机构和中介经纪人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的内容生产和服务类企业到海外开办分支、分销机构,举办演出、展览等。
加强对外媒体建设,支持我省主流媒体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境外办报、办刊、办台、办网,与海外媒体合办频道(率)、栏目、节目,鼓励我省主流媒体创办英文报刊、广播和电视频道,重点打造广东电视台国际频道,开设《今日广东》外文版。
六、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参与文化建设强大合力
(一)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创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对信誉好、操作规范的文化企业,实行备案制,设立办理文化出口的专门机构和“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文化资产和经营收益管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省、市两级统计部门每年定期发布文化产业统计报告。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构筑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行为。
(二)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
继续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事业拨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全面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推进转制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形成富有活力的全民参与格局。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广大文化工作者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文化强省建设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支持文化建设。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重大项目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各展所长,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独特作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扶持活力强、影响大的优秀社会文化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和个人进行文艺精品创作。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赢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
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充分运用联合重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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