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
(一)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六大文化服务业,到2015年,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2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5%;到2020年,文化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0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使我省成为国内主要的文化内容生产与创新基地。
着力培育文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新一代网络游戏、数字电视、新型媒体终端等高增长性战略产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业态和生产、传播方式创新,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休闲娱乐产业。推动文化与商业融合,大力发展时尚文化产业。
提升文化制造业发展水平,推动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制造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创意内容生产,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加强对全省文化产业的统一规划和科学布局,建设若干个文化产业强市和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镇,形成以珠三角为龙头,东西两翼、北部山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粤港澳台深度合作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重点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珠三角地区着重发展传媒出版、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广告设计和创意研发等高端和新兴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产业园区,促进我省传统优势制造业优化升级,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区之一。加快建设羊城创意产业园、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南方报业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影视创作基地、广东数字出版中心、广东工业设计城、广东广告创意基地、广东原创音乐基地、广东印刷和可录光盘生产基地。支持广州打造“创意之城”、深圳建设“设计之都”,推动珠海、佛山、中山、江门、东莞、惠州、肇庆等市重点建设一批以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影视制作、游戏游艺、工艺美术、音像电子和演艺娱乐等为内容的产业园区。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要依托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等地方特色资源优势,承接珠三角地区文化产品制造等产业转移,积极创建若干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
推动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深度合作,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惠州等地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实验园区,集聚资金、技术、人才优势,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加强粤台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山等地建设两岸文化产业园。
(三)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健全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积极开发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发展版权代理、知识产权评估、演艺经纪、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
建设珠三角文化会展产业带。提升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印刷技术博览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南国书香节、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
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办好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版权和其他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研究建立文化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体系,设立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和抵(质)押登记、交易平台。
建设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建设。支持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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