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的主持人说:“下面的新闻,得请家长们让自己的孩子回避一下”。
接下来出现的电视画面里,一名男子被埋在土里,周围有人在用脚踩土,虽然该男子已经被全部埋在土里,但是,仍有很多人狠狠地将石头砸向男子被埋的地方。这名48岁的男子被控与一名15岁的女子非法发生性行为,该女子受到了被鞭打100下的惩罚。
这就是国内多家电视台不久前播出的索马里民兵武装公开执行“石刑”的视频画面。
“提醒小孩回避,说明这家电视台有一定的媒介专业意识。但是,在非儿童休息时段播出,还是会有影响。而且,对成年人来说,也尽可能不要接触这些不良信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从事媒介伦理研究的陈昌凤教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我看到有些视频,在播放用石头砸人的画面时,打了‘马赛克’,在埋人的时候就没有。但是,电视画面是动态的,联系起来就会让人产生联想,觉得挺恐怖的。”中国记协行业自律处处长孙兆华说,“报道中血腥暴力的画面,会对人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响,需要在报道中做一些调整。无论是广播电视还是文字媒体,都应该注意。这属于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
近来,涉及血腥暴力的画面在报纸、电视和网络媒体上出现了不少,比如网络上流传的菲律宾人质被杀现场组图。陈昌凤教授认为,这是一种媒体暴力,这种画面如果要出现,至少要经过一定的处理。“现在,类似的血腥残忍的镜头非常多,包括受到追缉的犯罪分子被打死后的场景,都不经处理就报道出来,媒体的专业性和素养越来越差。”
陈昌凤教授介绍说,对于报道中的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很多国家的媒体都有自己的记者手册或规范,但是,《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比较粗线条,没有那么精细的行为规范,专业性的细则很少。
陈昌凤告诉记者,我国媒体对受众的不安和难受顾忌得较少,缺少媒体应有的人文关怀,当然,我国媒体也缺少一定的牵制。“西方比中国稍微好一些,它是通过受众牵制媒体。在美国,如果媒体播出了此类不良信息,就会有人投诉,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接到投诉,就要处理。”据陈昌凤教授介绍,类似的行业自律协会还包括英国的PCC(报业投诉委员会),还有我国台湾的NCC(传播通讯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报业评议会等。
“而我们的广电总局、记协,基本上不受理这样的投诉。”陈昌凤教授说,“而一些国家和地区,投诉渠道很通畅,每次投诉也都能得到接待。”
孙兆华处长也认为,《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得比较抽象、笼统,不太具体。“我们正在制定《新闻采编人员职业手册》,是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配套的,估计明年能出台。我们想用细化的东西来对新闻工作者进行规范。”
孙兆华还说,这次出现“石刑”画面,以及去年汶川地震后一些电视台播出残肢、尸体画面,包括前两年记者为拍到水坑危害照片而在路边等路人摔跤等引起争议的行为,都将列入《新闻采编人员职业手册》的限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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