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4日发布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业内人士称,这份文件不仅是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的关于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更明确了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未来发展的“路线图”。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5日就《指导意见》及其对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进行解读。
现阶段出台《指导意见》背景是什么?
答:2010年是新闻出版产业“十一五”规划的决胜年,也是发展的关键年。2009年,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将突破万亿大关,迈上新的台阶;展望今年,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
《指导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姊妹篇。《指导意见》在过去几年深入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了近几年发展的经验,起草讨论历时6个多月,数十易其稿。《指导意见》作为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对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新闻出版生产力,促进新闻出版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了怎样的发展目标?
答:目前,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出版大国,拥有报纸1943种,期刊9549种,图书出版单位580家,音像出版单位378家,网络出版企业195家。全国共有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发行企业12万余家,印刷复制企业18万余家。图书品种从1978年的1.5万种增加到2008年的27.41万种,报刊品种也增加近10倍。图书和报纸发行总量、电子出版物品种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印刷业居世界第三。
《指导意见》提出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五大目标:新闻出版生产力明显提升,新闻出版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发展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到位,产业区域布局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和技术先进、覆盖全面、传输快捷的现代传播体系;基本扭转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逆差状况,大幅度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整体实力上向世界新闻出版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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