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台阶上晒太阳。听说记者前来采访,老人家以“绝对权威”的口气,讲述了一则“一般人不告诉”的秘闻:清代光绪年间,永陵后山、前门,不谋而合地接连发生了两件奇案,一时轰动朝野。
清代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初四中午,永陵的守陵官兵们,依然沉浸在大年正月的喜庆气氛之中,忽略了巡查永陵陵寝。
此刻,隐蔽在永陵陵寝后面启运山树丛中的张吉溃,腰间插着板斧,正居高临下四处窥探。见永陵内长时间没有官兵巡逻,张吉溃便悄悄从启运山上下来,潜入永陵方城。此前,张吉溃听说,永陵有许多金银财宝,统统藏在启运殿中。当时,张吉溃疾步登上月台,来到启运殿门前,用板斧撬开门上一个花格,伸手将悬挂铁锁的“铁嘴”尾部掰直,再从门外将“铁嘴”连同铁锁一道拔下。张吉溃刚要推门而入,忽然脑后炸响一声断喝:“住手!不许动!”张吉溃顿时呆若木鸡。
原来,因突然“内急”,守陵兵庆福出来上厕所,听见启运殿方向有异常响动,便急忙过来查看,恰遇张吉溃刚刚开启殿门。庆福上前擒拿案犯;张吉溃一边挥舞板斧砍向庆福,一边向红墙退却,准备伺机逃窜。兵士乌力公阿、果房值班院户王永亮闻声赶来,3人将张吉溃团团围住,最终将张吉溃扑倒,反剪了双臂,送往永陵总管衙门。
正在这时,永陵正红门外,又出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
一匹青色惊马,冲开永陵南面的木制护障“鹿角”,从陵寝前开阔地上,向永陵正红门疾速奔来!青色惊马背后,一个汉子紧随惊马穷追不舍。这个汉子身穿蓝色“号坎”,前胸白补子上缀一“镖”字;背后缀有“隆泰”字样。但见这个汉子手持马鞭、三角号旗,紧随惊马一道闯进永陵禁地。守陵官兵们急忙冲出正红门,拦住惊马,将这个汉子拿下,捆绑起来。当时,守陵官兵们都以为,这个汉子与张吉溃是同伙。于是,将这个汉子随同张吉溃一道,统统押解到永陵总管衙门。
由于案情重大且蹊跷罕见,于是,永陵总管衙门立即将两名案犯及“犯马”,一并押送到兴京(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守尉衙门审理。城守尉认为此案非同小可,遂立即将犯人、犯马,一并递解盛京三陵总理事务衙门审理。
经审讯,张吉溃供称:他是直隶(河北省)永平府昌黎人,现住兴京东昌台村(新宾县红升乡北蜜蜂沟),会木匠手艺,因家境贫寒,遂萌发盗取永陵财宝恶念。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初三,他从东昌台村步行35余公里,来到永陵陵街(永陵镇),当晚宿于鸡毛小店。初四早起,他趁巡山官兵不备,潜入永陵后山红桩禁地之内。
邓国忠供称:他是直隶保定府高阳县人,自幼习武,成人之后以保镖为业,案发前为盛京城地载门(小北门)外“隆泰镖局”镖师。同治十三年(1874年)腊月末,镖局接到一份镖差,委托方是兴京新兵堡(新宾县城)某商号。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初四早晨,邓国忠一行由新兵堡出发,晌午来到永陵陵街。午饭后,他们继续西行、刚刚踏上草仓河木桥时,不远处突然一声炸响,驮着镖银的大青马闻声受惊,发足狂奔,并将装有银两的木匣、镖旗统统甩落,冲过玉带河、撞倒鹿角墙,径直向永陵正红门奔去。邓国忠追赶惊马,与惊马一道误入永陵禁地。
经审理查明,二犯并非同谋。半年后,按照《大清律》“盗大祀神御物者斩”条文,张吉溃被判死刑,“斩立决”;邓国忠被处以“杖九十,枷号二十五日”;闯祸的大青马,被判“没收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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