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我们需要朋友
回顾新中国成立十年中的外交风云,苏联的名字始终被放到外交名单的首位,“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在那个时期是必然和必须的选择。
2004年,中苏建交的见证人齐赫文斯基院士又一次来到中国,他曾对《国际先驱导报》讲起那些尘封的往事。作为前苏联驻华总领事,他是1949年苏联驻华最高长官。
1949年10月1日,齐赫文斯基受邀观看开国大典。仪式结束后,周恩来的秘书走过来,交给他一封信。
信的内容大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愿与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齐赫文斯基立即明白了这封信的深意,马上将其译成俄文,发回莫斯科。
开国大典后仅两个小时,苏联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照会就发到了中南海。10月2日,中国收到了苏联方面的相关文件,并决定互派大使。苏联成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政府。
当时,刚刚诞生的新中国面临着打破帝国主义封锁的困境,因而巩固和发展中苏两个大国的友谊和合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1949年12月16日,虽几经波折,毛泽东终于抵达莫斯科访问。其一生仅两次出国访问,目的地都是苏联。
毛泽东此行缔结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几个月后,毛泽东谈及“我们是处在一种什么情况之下来订这个条约”时说,“我们打胜了国内的反动派。但是世界上还有反动派,就是我们国外的帝国主义。……我们需要有朋友……帝国主义者如果准备打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请好了一个帮手。”
对于二战后的时局,保罗·肯尼迪在《大国的兴衰》中说:“一个国家,不在美国领导的阵营内,便在苏联的阵营内,任何中间道路的幻想都是不明智的。”美苏对抗的格局使中国没有中间道路可以选择。
初登世界外交舞台
叙述回到文章开头的一幕。新中国初登世界舞台正始于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和地位参加讨论国际问题。历时三个月的漫长会议中,在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这两个主要议题上,中国都体现出了大国的作用。
在外交部首批对外开放的外交档案中,有一份记录了周恩来当时讲话的文件,他说:“开第一次会时,我心也在跳,面对杜勒斯到底是对他凶些还是缓和些都要考虑。”
周恩来所说的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是著名的反共分子,极力主张美国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中国不得不同美国展开一系列的斗争。
苏联老大哥提议让中国参加日内瓦会议,遭到了美国的极力反对,但没有中国,无论是朝鲜问题还是印度支那问题,都不可能得到解决,最后只好妥协。日内瓦会议就是双方领导人首次面对面过招的机会。
会议上朝、中、苏三方代表携手提出了一系列和解方案,但美国逢“中”必反。在历时51天的讨论中周总理多次在大会发言,将矛头指向美国。但和谈终因美国的横加阻挠而未达成任何协议。
随后开展的关于印支问题的讨论又进行了75天,美国仍然极力阻拦。在这一过程中,法国政局迫于战事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内阁上台使印支问题出现了和平的曙光,这让美国很孤立。
周恩来抓紧这个机会疏通各方。6月下旬的一个晚上,他宴请越南和柬埔寨、老挝代表,介绍三方相识。第二天,他又亲往伯尔尼,同法国新总理孟戴斯-弗朗斯会晤。他还马不停蹄地飞回亚洲,同胡志明进行了8次会谈。回到日内瓦后,各方终在会外达成协议,确定在北纬17度线略南、九号公路以北划定军事分界线并签署《停止敌对行动协定》。
7月21日,历时近三个月的日内瓦会议终于落下帷幕。
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举行了20多次记者招待会,接待外国记者来访400多次,发布新闻公报、发言人声明近40件。阐明中国外交立场,宣传中国的外交政策和主张,揭露美国阻挠朝鲜问题和印支问题解决的言行。
西方舆论将周恩来喻为印度支那会议的挽救者,认为周完成了从革命家到外交家的转变,称美国把中国“排斥在世界外交舞台之外”的幻想已被粉碎。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1954年6月,出席日内瓦会议、为解决印支问题返回亚洲的周恩来还做了一件大事,途中他先访问了印度。6月24日至28日,他和尼赫鲁总理就西藏问题进行了6次正式会谈。会谈中提出:“我们应该以我们共信的原则给世界建立一个范例,证明各国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尼赫鲁欣然赞同。
会谈结束后,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就两国关系的原则双方达成了协议:甲、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乙、互不侵犯;丙、互不干涉内政;丁、平等互利;戊、和平共处。这就是影响新中国外交至今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后来周总理在访问缅甸时,与缅总理吴努就此达成协议,五项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周恩来提出五项原则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基于新中国一贯的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典礼上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时,就郑重提出:“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大力发展与亚非拉国家友谊
五项原则决不是仅仅适用于中印两国之间。正如尼赫鲁所说:“这些原则对其他国家也适用,对其他国家来说,这些原则很可以作为一个榜样。”
这一原则在1955年的万隆亚非会议上,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的一致认同和尊重。会议上制定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实际上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也将五项原则扩展到了更为深广的领域。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被作为我国外交的基本准则而载入宪法。在我国与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的建交文件中,也都确认了这一原则。
在建国后的十年间,中国重视民族独立解放运动的发展,支持反侵略战争,始终谨守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的职责。并注重发展与亚非拉许多国家的友谊,赢得了国际的尊重。截至1959年底,共有34个国家与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
(谢益显系外交学院外交史教授,著有《中国当代外交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