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左一)和蔡铭超(右三)在新闻发布会上。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
买家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或将面临巨额赔偿金
法国的一些法律专家对蔡铭超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意见不一致,主要有两方面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蔡先生将面临刑事制裁。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蔡先生有可能面临6个月的监禁和22500欧元的罚款。也有一些人认为,蔡先生不会受到刑事的制裁,而只是将受到民事的处罚。在民事处罚方面,蔡先生将有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金。此事进一步的发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看佳士得和另一个当事人皮埃尔· 贝尔热基金会怎么样来看待这个事情。
■蔡铭超其人 1.2亿拍得佛像被追债一年
蔡铭超的家乡在离厦门约100公里的泉州石狮市,那里曾是中国最发达的服装批发市场。和当地走出的很多大商人一样,蔡铭超也是做服装起家。
在2006年10月7日的香港苏富比“佛华普照——重要明初鎏金铜佛”拍卖会上,一件明永乐年间鎏金释迦牟尼像最受关注。最终,加上佣金,这尊佛像被以1.116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被蔡铭超拿下。
这个价格离蔡铭超的心理价位还有距离,他当时估计会拍到1.5亿港元。这尊佛像的“装藏”都是原封的,按当时的礼制,修佛像要在佛身里装进五谷、经文之类的物件。“这尊佛像里有二十多卷经文,而且从来没有打开过,其价值难以估量。大英博物馆藏的同类佛像比这尊佛像要低10厘米。”蔡铭超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赵榆透露,蔡铭超对佛像很着迷,在苏富比的拍卖现场,他举牌竞拍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到钱的问题,只知道一定要拍得这尊铜像。直到成交后才知道要为这尊佛像支付1.2亿元。为了凑齐这个天文数字,蔡铭超东拼西凑到处借钱,曾被追债了1年之久,才勉强付清。
■媒体观点非常漂亮的阻击战
凤凰卫视报道称,虽然买家蔡铭超的新闻发布会是在巴黎时间深夜举行的,但是法国各家媒体仍然在第一时间加以报道评论,法国各家电视台还滚动报道了这次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法新社和法国各大报刊的网站都醒目地刊出了有关消息和相关图片。整个评论的重点是“中国买主拒绝付款,佳士得拍卖行将如何应对。”
这一次中国买主毅然高价买下圆明园兽首,应该说是打了一场非常漂亮出色的阻击战——避免了文物再次流失到其他欧美买主手中,导致日后追讨更加困难。
按照欧洲拍卖行的行规,竞拍落槌的7天之内,或者老客户一个月之内就该付款提货,之后才算整个拍卖程序最终完成。但是如果买主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者拒绝付款,就会造成实际上的流拍。或者拍卖行与买主再次友好协商,寻找其他的付款方式;或者将拍卖品转卖给第二竞拍人,对第一买主实行罚款或者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措施。
现在中国买主的理由非常充分,而且佳士得也很难应对:我虽然买下了,但是中国国家文物局严审、禁止佳士得的进出口物品,我买下却运不回中国,出于非自我的理由。因此,佳士得的应对方式非常令人关注。
佳士得不可能起诉
英国《泰晤士报》2日发表评论说,尽管竞得圆明园铜兽首的中国藏家表示不会付款,但佳士得公司“不可能”起诉其违反合同。
《泰晤士报》称,“如果蔡铭超果真是胜出的竞拍者,那么,他不为这两件兽首付款的决定并不会对佳士得产生严重影响——虽然它在国际艺术领域方面的声望会受到影响。”“佳士得不可能起诉蔡违反了合同,通常这种情况的结果是,低价投标者获得拍卖物。”该报分析说。
■争鸣
赵榆:自毁中国人信誉
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赵榆表示,这等于是在外国人面前自毁中国人的信誉。在海外拍卖时,一般会员或老主顾是不需要保证金的,纯粹凭信誉。蔡铭超打着中国人责任的名义出尔反尔,实际上是让中国人在国际大型拍卖会上失信于人。
与国内拍卖行只能以“上拍”一种方式进行拍卖不同,海外拍卖行可以有3种拍卖方式,首先可以由拍卖行自行买断,很多国际大拍卖行都以这种方式充足库存,“他们猎到好东西后,就自行买下作为库存,等到好的时机再拿出来拍出好价钱。”第二种方式是私下交易,也就是在上拍之前与感兴趣的卖家“单线联系”,达成交易后,物品就不用上拍了。最后一种才是国内所熟悉的现场拍卖。“既然有这么多方式可以操作,为什么要用这种最吃力不讨好的方式呢?实在很难理解!”赵榆如是说。
本版文字综合新华社、央视本报记者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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