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当原告?
因为圆明园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任何行为都要得到上级许可才可行动,费时费事。于是刘洋先把希望寄托在基金会身上。
由于双方在几年前就已经熟识,基金会也了解刘洋的愿望和方法。“有一天,我把车停在路边,和基金会的总干事长通了半个小时的电话,就是从法律上讲明白,他们有资格作为原告进行起诉。”刘洋说。
那一次通话十天之后,对方通知刘洋让其准备资料。刘洋非常兴奋,以为此事已无障碍。但资料发出后却再无消息。
“后来我又打电话,对方说,你的短信、资料我们都收到了,但是这个事还不是那么简单,我们还得再讨论。”刘洋回忆对方的回复。
在基金会副总干事牛宪锋看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两件兽首,热情可嘉,但先期准备不足。“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文物我们是支持的。但是这个事涉及好多问题,比如证据问题,比如适用哪国法律问题,这不是有热情就能解决的。”牛宪锋说。
对于基金会的质疑,刘洋觉得自己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原告资格问题、举证需要以及适用两国法律等等方面在他看来已经不构成障碍。他猜测诉讼所涉及的费用才是最为实际的门槛。按照法国法律规定,诉讼费需要由原告在诉讼前提前垫付,涉及两亿人民币的案件,所需诉讼费高达40万人民币,一旦败诉,诉讼费将无法取回。
基金会对于法律途径的谨慎有着他们的考虑。在此之前,中国尚无通过法律成功追索战争掠夺流失文物的先例。目前十二生肖兽首有五件回到国内,但都以购买方式进行。2000年4月底和5月初佳士得和苏富比在香港的春季拍卖会上,牛首、猴首和虎首铜像现身,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毅然参拍,以774.5万港币拍得牛首、818.5万港币竞得猴首,虎首则以1544.475港币成交。如今,三兽首收藏于保利博物馆。2007年9月初,苏富比发布消息称,将以“八国联军-圆明园遗物”专拍之名拍卖马首铜像。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率先发表声明“坚决反对公开拍卖马首铜像”,并提出应以公益方式实现马首回归。几方协商之后,最终卖家同意在拍卖前低价割爱,澳门企业家何鸿以6910万港币购得马首铜像捐赠回国。唯一未经拍卖索回的猪兽也同样通过基金会参与协商、佳士得从中“穿针引线”,最后何鸿出资六百余万购回。
此次2兽首又逢命运转折点,因为种种顾虑,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作为原告提起讼诉的可能性已微乎其微,法律运作的第一个设想落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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