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人盗墓就是采用上述“一条龙”操作的。据李某交代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是在工地上“盯槽”的,所谓“盯槽”就是专门在工地上收购挖出来的废品,从中寻找存有价值的古物。2008年4月,李某发现石景山区一座山上可能有墓穴,就找到了刘某,两个人上山观看觉得像一座古墓。两人决定在此下手,就分头寻找盗墓的帮手。
很快,他们聚齐了8个人。在一天深夜,这8个人驾车来到山下,除两人留在车里望风外,剩下的6人扛着铁锹、镐、桶上山了。据李某供述说,在山上,刘某懂行,指挥其他人挖墓,整整挖了一夜,挖出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面挖出了几个玉腰带片、玉带钩等古物。刘某拿走了一个圆铜镜去卖。
后果:古墓遭到严重破坏
过了十多天,这伙人又去了古墓,准备再清理一下挖出的洞,希望能够找出更多有价值的古物,可是,他们却没有什么收获。2008年4月23日晚上,他们第三次上山进行盗墓,遭到警方抓捕。李某等4人被抓获。石景山检察院以盗掘古墓葬罪等罪名提起公诉。李某等4人将会受审。
刘检察官介绍说,由于这伙人使用镐、铁锹等工具多次对同一古墓进行盗掘,使古墓遭到严重破坏,他们盗出的古物是随葬品,被盗的古墓难以恢复原样,文物部门只能进行抢救性挖掘。经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鉴定,此墓葬为明代太监景聪之墓,景聪墓的发现对研究明代中期的宦官制度有重要价值。 (作者:武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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