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得到尊重
藏传佛教是西藏大多数群众信奉的宗教,是西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民俗民风和生活习惯。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
旧西藏实行的是与欧洲中世纪类似的政教合一的宗教制度。以达赖为总代表的上层势力操纵政治、经济和文化命脉,把持信众进入天国的“入场券”,对广大信教群众实行神权统治和宗教专制,根本谈不上宗教信仰自由。这种体制成为窒息社会活力、束缚人们思想的沉重枷锁。1959年的民主改革,彻底推翻了腐朽落后的政教合一制度和以达赖为首的寺庙活佛的教权统治,实现了政教完全分离和寺庙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化,为实现宗教信仰自由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家把藏传佛教作为藏民族传统文化给予有效保护。为了满足信教群众宗教信仰的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保护宗教寺庙和文物古迹,不仅把布达拉宫、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每年拨出大量专款进行维修。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拨款7亿多元人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物资,修缮了一大批宗教场所。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座,住寺僧尼4.6万余人。寺院的壁画、雕刻、塑像、唐卡、经卷、法器、佛龛等宗教文化载体,受到保护和修缮。大量宗教文献典籍得到抢救、整理、出版。各寺庙的传统印经院得到继承和发展,现有木如寺印经院、布达拉宫印经院等大型传统印经院近60家,年印经卷6.3万种,民间经书销售摊点20家。1984年西藏自治区政府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拉萨版赠送给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并资助拉萨印经院刻制提供给区内外寺庙使用。1990年,又拨专款50万元人民币在拉萨木如寺资助刻制藏文大藏经《丹珠尔》新木版,已刻制的160卷帙正在印刷之中,这是西藏有史以来《丹珠尔》第一次在拉萨刻制、印刷。国家还投入4000多万元人民币,组织上百名藏文专家,历时20余年,完成了对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的对勘出版,现已出齐124部《丹珠尔》,108部《甘珠尔》预计2008年内出齐。迄今已印出大藏经《甘珠尔》1490部,并印行藏传佛教的仪轨、传记、论著等经典单行本。1998年,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和西藏人民出版社分别整理出版了《苯教甘珠尔》和《苯教丹珠尔》(大藏经)。一大批有关佛教的专著,如《贝叶经的整理研究》、《西藏苯教寺庙志》等相继问世。
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西藏自治区和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办有西藏佛学院、藏文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国家创办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专门培养藏传佛教高级人才,西藏已有100余名活佛、高僧进入该院深造。寺庙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得到国家的尊重,已有4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
西藏的宗教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陆续恢复了各种类型宗教节日40余个。信教群众每年自由参加萨噶达瓦节、雪顿节等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西藏随处可见悬挂的经幡、刻有佛教经文的玛尼堆以及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信教群众家中普遍设有经堂或佛龛,经常进行转经、朝佛、请寺庙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动。
西藏人民的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护。和平解放后,中国政府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藏族及其他各民族的传统风俗习惯,尊重和保障他们按照自己意愿从事宗教和民俗活动的自由。50多年来,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保持着本民族的服饰、饮食、住房等传统风格,每年如期举行各种传统节庆活动。与此同时,一些与封建农奴制相伴随的腐朽、落后、蔑视劳动群众的旧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被群众所摒弃,代之以现代、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西藏每年举行的各种节庆集会,既有大量传统节日和宗教节日如藏历新年、沐浴节、望果节、酥油灯节、达玛节、煨桑节、噶尔恰钦节、赛马会等,又有国庆节、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全国性和世界性的节庆活动,还创立了山南雅砻艺术节、昌都的康巴艺术节、日喀则的珠峰艺术节、林芝的杜鹃花节等现代民族节日。藏族传统的优秀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新思想、新文化相结合,为西藏民俗文化增添了新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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