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文化部网站消息,文化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卡拉OK是深受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方式。然而近年来,一些卡拉OK场所使用含有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内容节目的问题比较突出;境外一些机构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和进口批准,擅自将其节目引入我国卡拉OK场所,有的经营场所直接将节目库通过互联网与境外连接,对我国文化主权及文化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节目版权使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关诉讼此起彼伏,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卡拉OK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通知称,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有利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卡拉OK场所的内容监管,保护我国文化安全,维护我国文化主权,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卡拉OK场所的信息化技术改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文化娱乐服务;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卡拉OK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我国民族原创音乐的繁荣发展。
据悉,该系统可通过信息网络技术搭建公共管理平台,使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能够对卡拉OK场所经营业务实行实时监管,实现对卡拉OK场所内容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远程监控,向其发送通知、公告或警示,并可在线查询卡拉OK场所的基本信息和节目点播情况。
通知要求,系统建设工作在全国卡拉OK场所展开。凡具备系统接入条件的卡拉OK场所,应当完成系统接入和卡拉OK节目整理审核工作。暂不具备接入条件的卡拉OK场所,应当安装“未接入系统场所内容监管子系统”。
根据该通知附件《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所罗列的实施步骤,“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 将在2008年内全面启动系统示范场所建设,200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统建设工作,2010年全面投入使用。
文化部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凡申请新设立或更新服务器等设施设备的卡拉OK场所,应一律进行系统的安装。卡拉OK场所及其他单位可以免费接入和使用该系统。
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市发〔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文化行政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进文化市场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已列入《文化部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和《2008-2010年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系统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卡拉OK是深受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娱乐方式。然而近年来,一些卡拉OK场所使用含有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内容节目的问题比较突出;境外一些机构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和进口批准,擅自将其节目引入我国卡拉OK场所,有的经营场所直接将节目库通过互联网与境外连接,对我国文化主权及文化安全构成威胁;同时,唱片业、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关于节目版权使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相关诉讼此起彼伏,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卡拉OK行业健康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开展系统的建设,有利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加强对卡拉OK场所的内容监管,保护我国文化安全,维护我国文化主权,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卡拉OK场所的信息化技术改造,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文化娱乐服务;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卡拉OK场所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我国民族原创音乐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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