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广电总局针对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管理措施和细则。自10月1日起,包括北京卫视、湖南卫视、广东卫视、安徽卫视和深圳卫视等在内的所有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以及中央电视台等,选秀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并禁止手机投票、电话投票和网络投票等场外投票方式。另外,广电总局还对选秀节目的环节设置、选手、主持人、评委和嘉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杜绝低俗之风。
■播出方式
10月1日起退出黄金档
今年年初,广电总局曾经对选秀活动连下两大“瘦身令”:一是黄金时段地方卫视播出选秀节目不得超过三家,二是选秀类活动举行和播出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8月15日叫停重庆卫视的《第一次心动》之后,广电总局相关人士曾经透露将对选秀节目的直播进行限制,以避免现场出现意外。
在前天出台的管理细则中,广电总局除了将两个半月的期限压缩到两个月之外,还要求各项选秀活动播出场次不超过10场,每场播出时间不超过90分钟。其中,决赛的最后一场可以采用现场直播方式,并至少延时1分钟播出。自10月1日起,所有选秀活动都必须在19:30至22:30时段外播出。而以往的《红楼梦中人》《超级女声》《快乐男声》《加油好男儿》《第一次心动》和《绝对唱响》等选秀节目都是被安排在这个黄金时段播出。今后,选秀节目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完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
■节目形态
不得制造选手负面消息
广电总局在今年同意举办《快乐男声》的《批复》中曾经要求:节目要尽可能不出现落选歌手泪流满面、亲友抱头痛哭、歌迷狂热呼叫等场面和镜头;参赛选手不能追求怪异另类等。
如今,广电总局进一步要求选秀节目要大量减少煽情画面,选拔本身内容必须占整个节目时长的80%以上。在歌唱类(外国歌曲专题比赛除外)比赛中,每场演唱国内歌曲比例要占75%以上。不得在节目中传播或暗示选手的负面消息和流言。
在以往的选秀节目中,时常会出现主持人和评委对某位选手偏爱有加,或者因为选手的离开而惋惜痛哭。总局要求今后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对选手、嘉宾等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另外,评委和嘉宾不得利用其身份张扬自我。一旦播出机构获批举办选秀活动后,需要在一个月内向总局报送评委、嘉宾的名单。如有更换,需报批并说明原因。
■赛事规则
彻底消除短信圈钱现象
选秀节目人气选手动辄百万的场外支持票数、每票一元钱的收费标准,让短信投票成为主办方赢利的重要途径之一。今年,上海文广集团为消除“短信圈钱”的质疑,将观众参与《加油好男儿》投票的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全部捐赠给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另外,湖南省广播电视局局长魏文彬在7月接受采访时,公开表示,湖南卫视明年的选秀节目短信投票一律不收费。
不论选秀主办方是否在乎短信收益,观众花钱投票支持心仪选手的现象将在10月1日以后成为历史。总局在《通知》中要求“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
总局表示今后会在政府网站中公布各选秀节目的负责人名单。对观众批评强烈、问题严重的节目,一经查实,总局即发出停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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