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京华时报、竞报报道 由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文物局共同组织编制的《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已经完成,正联合上报北京市政府。包括西直门火车站、原798厂等本市75处、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收入首批名录,这些优秀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而且今后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
[确定范围]
首批确定199栋建筑
据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最终确定为本市行政辖区内自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建造的,现状遗存较为完整的,能够反映北京近现代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群)和历史遗迹,但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普查登记单位。
按照普查登记、分类筛选、征求专家意见的工作程序,确定本市75处、199栋建筑被收入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这近200栋建筑包括居民楼、医院、商店、办公楼、酒店、学校、交通建筑、工业建筑等。如詹天佑先生于1906年主持修建京张铁路时所建造的平绥西直门火车站、我国“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原798厂等。
“此次文物普查的最大意义,就是将四合院、传统民居等近现代建筑在法律地位上确立为文物,从而受到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北京市文物局文保处处长王玉伟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符合登录标准的四合院将不再区分为挂牌保护院落、有价值建筑等类别,而是统一成为文物,受到文物保护法的保护。
[保护措施]工程选址应当避让
据了解,按照规定,凡是列入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以保护建筑主体为核心,同时兼顾建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选址,也应当避开优秀近现代建筑;确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能避开的,应当对优秀近现代建筑采取迁移异地保护等保护措施。
[管理维护]改造时应保持原貌
据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能拆除并不意味着居住在这些建筑中的居民不能改善居住条件。这位负责人介绍:“可以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现代化居住条件的改造,但这些改造应保存建筑本体的真实性,特别是要保持外立面的原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有责任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管理、维护。”
王玉伟也表示,今后对被列入名录的四合院进行维修,在修缮方法和程序上也必须按照文物的标准进行,这将改变把部分四合院当普通房子翻修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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