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谴责惠州文物部门未派人看护,后者称棺木遭村民破坏性挖掘失去研究价值。
“见光”不过一日,惠州小金口挖掘出来的明朝古墓就被盗一空!
前日,惠州小金口一建筑工地挖掘出5口棺材,里面尸骨、陪葬物保存完整,专家鉴定是明代古物。昨日上午,所有陪藏物品却“不翼而飞”,5具尸骨也被大幅移动。村民认为,文物部门应派人看护。文物部门解释,由于棺木已遭“破坏性挖掘”,失去了研究价值,而且,该部门也已通知当地派出所。
迁清代祖坟挖出明代古墓
古墓所在地已被规划为政府用地,准备建设工业园区。由于此处有清代嘉庆年间的墓碑,是村民张镜沅的祖坟,当地政府与其达成协议,给予赔偿后要求其迁坟。前日上午7时,张家人开始挖迁墓地,包括迁走墓旁的5个金埕(客家人用来装遗骨的罐)。张镜沅说,因为祖辈传说金埕下还有墓,大家出于好奇继续下挖,结果真的挖出5口棺木。棺木中尸体还残留有头发,衣物、布鞋均已变成土灰色,还有4把折扇,扇面、扇骨均保存完好。
惠州市博物馆常务副馆长罗国雄表示,他们得到消息时已是当天下午4点左右,赶到现场时,棺木已遭重大破坏——因为棺木外有灰沙石包裹,张家人打不开“石棺”,就请附近建筑工人用挖机开棺。而且,打开“石棺”后里面的陪葬物都被搬动过。
古墓所在的竹洞村村委会主任张伯成说,该村共有448人,几乎全部姓张。也正因如此,很多村民与张镜沅一起,提出这坟墓属于当地人共同的祖先,如果要迁移,政府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就像处理清代墓碑一样。双方一直僵持到前天夜里9点,众人散去,棺木里的物品没有得到清理和维护。
博物馆专家已确定棺木年代距今有五六百年。张伯成说,因为该村没有编著村史,只能询问村里几位老人,得出的结论是村子最多也就400年历史。所以,“这明代古墓就与张镜沅没关系了。”
一夜间陪葬物全部丢失
“那些偷陪葬物的人,一定会有报应!”昨日下午,张镜沅的儿子激动地说,他们昨日上午9点来到古墓旁,发现5具尸骨都已被拖出,陪葬物全都不见踪影,“对神灵太不尊重了!”他们把尸骨按次序放入金埕。安放到第5具时,被赶来的当地派出所协警制止。
昨日下午4点,几位村民站在古墓旁,显得有些愤怒,认为棺内的东西很珍贵,文物部门晚上竟不派人看管,实在是大大的失职。
“依法说事,文物部门没有任何责任!”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李杰说,按照《文物保护法》,基建工程开始前,必须请文物部门鉴定;过程中如有发现,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文物部门,并且开发商有义务保护好现场,但现在开发商一条都没有做到。
记者了解到,该地块处于土地平整阶段,目前是小金口办事处在负责协调开发,建筑队是村里所请。
李杰说,古墓葬的价值,在于研究当时葬俗,包括棺木质地、尸骨保存、物品摆放等,但等惠州市博物馆专家赶到时,现场已全部被破坏,而且是挖机开棺木,损害格外大,“这种情况下,其实已没任何研究价值了。”
“遗憾,非常遗憾。”罗国雄面色沉重地补充,由于遭到“破坏性挖掘”,市博物馆唯一能做的,就是与当地村民达成一致后,进行“抢救性挖掘”,看周围有没有其他棺木。由于村民坚持要赔偿,不允许他们拿走陪葬物,所以,罗国雄在向省考古所汇报后,又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只能是希望派出所看护,我们没有权力要求人家看管,而且,遭到破坏的古墓,也没必要严加看管。”
而小金口汤泉派出所则告诉记者:“(惠州)市博物馆和我们联系时,没说明是国家文物必须保护,所以晚上(派出所)没有派人,但白天还是派人过来看护。”
截至发稿时,古墓现场依然没有得到进一步清理。
专家说法
认定无研究价值 可以不保护文物
魏峻(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在法律层面上,地方文物部门有义务保护文物,并由有资格发掘的单位进行发掘。如市文化部门认为没有研究价值,也可以不保护该文物。
龙家有(广东省文物局副局长):如果该文物没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而且文物又是有主的,那么即使是被主人破坏,也不会对其追究责任。(记者 张展鹏 黄鹤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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