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国会山,参议员黛比·施塔贝诺(中)在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投票后举行新闻发布会。美国国会参议院当天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新华社记者张军摄
新华网7月16日报道 美国国会参议院15日通过最终版本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鉴于众议院此前已批准该法案,参议院表决结果为该法案最终成为法律清除了最后障碍。
参议院当天以60票赞成、3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一法案。根据该法案,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全面重塑,原先金融企业“大而不倒”状况将得到有效改变,金融机构过度投机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众议院6月30日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通过了该法案。美国总统奥巴马预计将在下周签署这一法案。
新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将成为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年银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块金融监管基石,并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
背景资料
监管议案诞生记
2009年11月19日,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多德提交的监管改革提案,遭共和党阻挠,此后多次与共和党人协商,未取得明显进展。
2010年3月11日,多德发誓在没有共和党支持情况下推进提案。
2010年3月22日,银行委员会开会调整多德提案,共和党人决定不提出任何修正条款。共和党人后来总结这一决定为战略错误之一。
2010年4月28日,多德与谢尔比之间马拉松式谈判产生框架,规范政府如何关闭濒临破产的大型机构。数小时后,参议院扫清一个关键障碍,允许辩论开始。
2010年5月5日,多德与谢尔比就议案中有关政府关闭和处理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之权限达成一致。这为参议院开始就整个议案修正条款投票扫清道路。
三大核心内容
一、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二、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目前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采纳所谓的“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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