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我们建议于2015年前采取9项可以实现的行动。我们恳切希望各国政府遵照国际机制作出郑重承诺:
1、加强对性别分析和性别主流化的政治承诺,促进负责减灾、气候变化、扶贫和性别问题的部委之间加强合作与协作,并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
2、制定和审查国家政策、相关法律、战略、规划以及预算,并立即采取行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国家发展政策、规划与方案的主流;
3、通过政策和行政措施,从性别视角促进减灾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结合;
4、收集分性别的灾害影响资料和统计数据,进行性别敏感的脆弱性、风险和能力评估,并制定性别敏感指标衡量进展情况;
5、提高公众和媒体的认识,使其意识到灾害中性别敏感的脆弱性和能力以及减灾和灾害管理中两性不同的需求与关注;
6、支持研究机构对减灾、气候变化和扶贫中性别敏感的减灾政策和方案的成本与收益进行研究;
7、确保将灾害风险评估应用于扶贫政策和方案的制定,防止灾害使穷人更穷;
8、通过教育和培训,促进男女平等参与备灾、人道主义救助和灾后恢复,并将性别意识纳入主流;
9、加强专业组织、社区和相关国家以及地方机构的能力建设,以促进所有发展部门的性别意识主流化。
我们与会者,赞成以上9点提议,并重申我们的承诺:性别平等是根本的发展问题,需要纳入整个发展过程加以解决。
我们与会者,要求所有的发展问题利益攸关方承担起责任,特别是:
各国政府,发展合作伙伴,尤其是国家委员会或减灾平台,必须审议并报告执行上述行动的进展,作为2011年向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秘书处递交《兵库行动框架》中期评估国家报告的部分内容。
议员和地方领导必须采取行动,确保通过国家和地方政策和预算分配,将性别意识纳入国家立法的主流。
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秘书处和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在相关联合国机构的配合下,必须促进将性别意识纳入减灾主流,并为政府和各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世界银行与全球减灾和灾后恢复机制(GFDRR)必须确保江减灾纳入所有发展援助;并且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和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秘书处必须密切合作,提供具体指导,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COP15)上,将有性别意识的减灾作为《哥本哈根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一部分。
为此,我们建议,性别与减灾的全球行动应该与执行《兵库行动框架》相结合,并将两年一次的全球减灾平台大会作为监测和评估国家一级性别与减灾进展的一个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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