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共同开发区块示意图)
外交部就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发表谈话(全文)
中国海洋法专家解读中日东海谅解 三个特点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就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中日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同意在实现有关海域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在东海选定适当的区域迈出共同开发第一步。
中日此次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并就共同开发第一步达成谅解,是双方为落实两国领导人关于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重要共识而采取的重要步骤,也是双方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互利双赢的成果。上述成果的取得,有利于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有利于中日加强在能源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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