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林立平 娄琛)根据3日公布的《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欧双方同意中国国务院和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3月底前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讨论中欧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战略,协调双方在重点领域的项目与研究并制定规划。
联合声明说,对话将涵盖影响到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包括有效市场准入、知识产权、环境、高技术和能源等,以找到具体的途径促进贸易平衡发展。为此,中国商务部部长和欧盟贸易委员将视情况举行会晤以筹备这一机制及其议程。
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将审议中方关切,包括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其它场合取得的进展。双方同意加强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合作,促进双方政府部门在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经验交流。双方将继续深化财金对话,就中欧宏观经济形势、财金政策以及金融领域改革和监管进行交流和合作。
关于汇率问题,声明说,双方欢迎中方和欧元集团代表于11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的宏观经济问题磋商。中方与欧元集团代表认为应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防止汇率剧烈波动,为有序调整全球经济失衡作出应有贡献。双方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将组成工作小组就汇率有关问题进行磋商。
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于11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中国,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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