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服饰作为社会文化范畴,它必然受到等级观念的影响。自西藏古代各部族中私有制明显出现之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在服饰上就有所体现。这个时期的“雍布拉康”壁画和雕刻中,绘有聂墀赞普让人反抬在肩上,从天上下来的情景。目前虽未见其画,但从抬人的记述中,可以推想到他们的服饰肯定是有差异的。
历史的发展促进了西藏社会的进步,生产显示出新的繁荣景象。各部落之间的来往、交换不断增分散局面成为共同的要求。当时雅砻部落首领囊日论赞之子松赞干布完成了建立统一政权的历史使命。
松赞干布从雅砻地区往逻些(拉萨)后,确定了文武官职和相应的仪仗制度,任命了各级论、尚(论、尚是吐蕃王朝执政贵族的官职)。因此,各级论、尚的服饰必然要体现出森严的等级差别,其表现比吐蕃王朝奴隶制形成之产更为明显。
松赞干布创制立法后,几代赞普(藏王)都有所增订,吐蕃王朝的奴隶制度逐渐完备。以赞普为首,包括论、尚、贵族将帅、本教师和佛教上层僧侣,以及各属部首领、节度、大小奴隶主,组成了奴隶主阶级。赞普对臣属等级封给各种章饰,用这些不同的衔章和佩饰以表示其不同的地位。这些服饰的等级标志不仅限于朝内,也体现在各个地区。吐蕃全境划分为拉茹、叶茹、伍茹和云茹四大区域,以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各区标志。对属部地区分设诸道节度,每十节度由一主帅统领,军事部署严谨,甲仗整肃。由此可见,当时从帅到兵都有一整套服饰规定,不能有所违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