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提议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
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建议在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合作联合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就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2001年3月,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正式成立。专家组认为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对东盟和中国是双赢的决定,建议中国和东盟用10年时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同年11月,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将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
2004年11月,中国-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规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雾市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双方在60多个服务部门相互作出了高于世界贸易组织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
2009年8月15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2002年开展建设以来,贸易发展势头迅猛。2004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1059亿美元,提前一年实现了1000亿美元的目标。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026亿美元,提前三年实现2000亿美元的目标。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8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2311.2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13.9%。□
--摘自《东南亚概论》,主编 刘稚 云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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