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明年央企或退出地王之争 曝50%房价被中介推高 业务员年薪20万 -中国经济V形走势明显 房价不会明显下跌 明年GDP增速8%以上 -央企28.42亿元损失无法追回 央企领导职务消费受职工监督 -中国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重组 -发改委:煤化工、维生素C等产业重复建设 停止审批 或行政干预 -中国发布首份反洗钱战略(全文) 2012前建立完善反洗钱体系 -股指期货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 中国—东盟自贸区惠及19亿人口 -4万亿近半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 中央预算挪用资金追回26.34亿 -政治局通过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严禁两节期间滥发津贴公款吃喝 -大陆通航台湾的城市将达到31个 避税协议暂未签署系技术原因
首页>>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背景资料:《东盟宪章》主要内容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09 年 12 月 30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原则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

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地位

《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

架构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

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

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

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其他

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综合
   上一页   1   2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联合宣言——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2003年10月8日)
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2002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1997年12月16日)
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主席新闻公报(1999年11月28日)
中国与东盟国家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
新闻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普通人看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带机遇 开心更放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将于1月初在南宁举行
保税物流体系:构筑我国与东盟的"无形之路"
图片新闻:
曹操墓考古队发现新证据 每年可带来4.2亿经济效益(组图)
南水北调中线调水致汉江下游缺水 后遗症不容忽视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