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社会制度,是政教合一、僧侣贵族专制的封建农奴制度。在这种制度里占总人口不到5%的农奴主占有95%的土地和农奴、奴隶;而占总人口90%以上的农奴,则没有土地所有权,他们人身依附于农奴主,其收入的绝大部分亦为农奴主所有,近百万的农奴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
西藏的民主改革,是西藏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百万农奴的强烈愿望,平叛改革的胜利为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1959年6月28日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并通过了《西藏地区减租减息的办法》,对参加叛乱的领主的土地实行谁种谁收,宣布解放农奴主的家奴朗生,废除农奴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实行地租二八分成。减息的办法是,废除农奴主在1958年以前贷给农奴的一切债务,对1959年所贷债务,一律实行减息。在短短的几个月里,西藏51个县共废除高利贷850万克(一克相当干28斤),减息折粮26万克,谁种谁收农奴得粮200多万克。约2万朗生安了家,得安家粮18万克。群众发动起来了,封建枷锁被打碎了,农奴们用民歌表达了他们的心声:达赖的太阳照在贵族身上,毛主席的太阳照在我们穷人身上。贵族的太阳下山了,我们的太阳升起来了。
1959年9月下旬,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决定》、《关于西藏土地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以及牧区民主改革的规定。至此,西藏的民主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这场运动彻底摧毁了西藏千百年来形成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广大农奴和奴隶翻身解放,当家作主,成了国家的主人、土地的主人,也成了自己人身的主人。1960年的秋天,民主改革运动在西藏约有80万人口的农区胜利完成。20万农户欢天喜地地得到了土地证,得到了房屋、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世世代代想得到土地的梦想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当熊熊的烈火烧掉地契、债约时,农奴们围着火堆日以继夜的歌舞狂欢,欢乐的泪水流湿了他们的氇氇衣衫,这是西藏历史上最感人的一幕。
接着牧区和寺庙都进行了改革。牧区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废除牧主霸占草场、牧场的封建特权,草场、牧场归牧民集体使用,禁止草头税和草牧场买卖。牧民在原来放牧的基础上实行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的放牧,废除人身依附制度,解放奴隶,废除牧区种类繁多的差税和各种债务。1959年12月又颁布制定了《关于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实施办法》,兼顾牧主和牧工双方的利益,规定牧主不得随意解雇牧工,要使牧工生活得到改善,政治权利得到保证,牧工履行合同管理好畜群,鼓励牧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西藏的民主改革历时两年完成,从此,西藏的社会面貌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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