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法、僧三宝类
西藏的佛教徒把佛看成向诸众生指明究竟真理之先驱者。所以,佛与佛教经典(法)被认为是造就福慧资量之根。诸恶除制于根,就能产生利乐一切有情之善行。为众生康乐而尊佛修法,能持理传播佛法之善知识才能称为僧。佛教的《楞严经》、《三摩地经》、《金刚蔓》等显密经典中,广泛载有建佛修殿、立塔印经等的功德,并提倡一切众生,要为早日解脱苦海,征觉菩提而积德行善。因此,在西藏,无论是金属制作的佛像、佛经、佛塔、佛殿,还是木雕、塑制、绘制的唐卡以及大小各异之彩绘坛城等等,一旦经由具足功德之法师格西、活佛大德以及僧团开光之日起,统统视为佛的真身,需保持经常上供诵偈,庄严观修。需要接触某一僧人或大德法师时,必须尊重僧伽礼仪;注意佛前或殿内禁止吸烟、饮酒或酒后进殿;更不得喧吼、放屁,越穿僧队;佛像经典不得随意搬拿、更不得放在床凳及坐垫上;灯水镜乐和香花果食等供品类、宝瓶铃柞与腰鼓曼达等法器类、坛城面具与彩缎法具类等等,禁忌乱动摆挪,更不得对之近面喘气使供品受污;在集体念经或喇嘛修诵时,禁忌瞪眼或直久视看喇嘛的脸;举行法会期间,禁忌越过憎人队列和与喇嘛随谈闲聊;高僧大德处,禁忌谈论与怫教有关的文物生意,禁止用庙中文物作成交谋利之言论和行为;执行公务或采访期间,未得允许之前,禁忌在殿内或僧团中间摆放采访器材,也不能直接与喇嘛和住持访谈;代表政府向僧团发布施时,一般应先持香熏排污气——转香后再进殿发放或委托僧人发放。接触高僧大德时,首先敬献哈达以示尊敬,哈达只许献在手中,忌献脖或头上;高僧互为拜献,也在手中交换。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敬献,须先致至高敬礼,然后躬身献于手中,绝不能把哈达献在领导人的脖子上,这是对领导人的一种不敬。只有父母或长辈、师傅给自己子女或徒弟哈达时,才能挂在脖子上。常在电视中见到,连小小演员都把哈达献在国家领导人的脖子上,这十分不敬,是缺乏文化修养的表现。
佛塔。塔,系梵文塔波的略称,意为坟或高显物。佛塔建筑初兴于佛灭后的第四个百年——印度阿育王时期(相当于我国秦始皇时期),本来内藏灵骨的才叫塔,不藏的叫作支提,但后来都称为塔,而把藏遗骨的称为灵塔。随着佛教广泛传播而与各地文化融合,形成形状和大小各异的佛塔文化。当我们处在佛塔周边时,禁忌取用信徒献给塔上的任何供品;在塔前诵经或磕长头、绕塔,禁忌拥挤和争抢先行,应循序而进;路过寺庙、佛塔以及玛尼堆、经旗杆时,都应顺时针方向绕行;对塔前烧施的桑烟,禁忌扔投污食或其他物品;手中的转经筒不得逆时针方向转动和打开筒盖等;寺庙以内,禁忌吸烟等不净活动。藏文、汉文或其他任何文字中带有佛法内容的字都应妥为保护,禁忌撕碎抛弃,更不得作卫生纸用;禁忌携带佛像、佛经以及有关法物上厕所。
2.密宗类
西藏密宗佛像中,有独具色彩之忿怒像、双身像、多臂多面像、一面多臂像、息态平正像等中的怖畏、明王、金刚等,分别代表佛、菩萨、护法的四大功业,并含有密宗文化艺术特征,形成为西藏密宗的神秘色彩。在双身像或密宗忿怒像处,禁忌谈论对佛、菩萨不敬之言论;未获密乘灌顶前,忌阅有关密宗经典或书刊;更不得翻阅密宗身像之示意图。在西藏,女同胞一般忌行进人密宗殿堂或护法神殿,尤忌观看护法神的秘密部位,因为护法神最容易受污而失散神智。在启请降神过程中,一般都有奇特幻象,说唱到最高境界时,只有用寡妇的衣裳拍打降神者身躯,才能冲散神附状态,因而,无论是护法神殿,还是念诵护法的喇嘛或法师处,一般禁止寡妇、月经期的妇女逗留。密宗戒中专门有一条规定是,若不尊重女同胞,按犯一次密戒看待。所以,这不是对女同胞的歧视,而是为了保持护法神的清净和不受干扰。由人的头骨制成的“嘎巴拉”及内中供食的五肉或五甘露,表示阴阳对和。男女头骨制成的腰鼓、人骨所制的念珠以及未满18周岁女子的大腿骨制成的骨号等等,都是密宗中最受保密和最为神圣的法具。这类法具,只有具大成就的密宗上师才能持用,作为对鬼神施行供养、发布指令和观察人生无常等高层次修密时所用,一般人决不允许持拿,更不能对这类法具有不敬之言。密宗认为,一般杀生与密宗师用放密咒杀生的性质完全不同,其因果报应也不一样。因此密宗十分讲究戒律之保密。密宗佛像一般都用哈达、缎绸包裹,原因也是禁忌俗人偷看护法神的密部的意思,这点在参观密宗殿佛像时一定要严格遵守。
西藏的密宗文化中对与生殖标本相关的东西至今还保持原本特色。西藏的西南部地区及洛巴族、门巴族一带,常见寺庙和神殿门前以至家家户户门前都挂有男女生殖器官的象征图案。密宗认为,女性生殖器代表智慧空性,男性生殖器代表方便大乐,是阴阳对合的一种象征意义;是修禅过程中的最高境界,一般人决达不到这种空乐境界,也就对之无法理解和谈论。密宗喇嘛之间或僧俗彼此交谈时,禁忌用性生活话题来交流。承德的棒锤山石和胜乐立体坛城二者相互对称立修,就是密宗文化的一种体现。观赏和了解密宗文化时,切忌将其错误地混同于一般的性器官理解,尤忌在寺内谈论两性关系的话题,以免违背宗教政策和伤害修密喇嘛的宗教感情。
3.与佛教有关的民俗禁忌
杀生是整个佛教禁忌的主要内容。而西藏的现实中,宰杀牛羊又是维持生活的必备方式,很难禁忌。雪鸡的羽毛色彩艳丽,被认为是贤劫千佛之灵鸟,杀一只雪鸡,就有毁千佛之罪。因此,特别忌杀雪鸡。
天葬。西藏一直把老鹰视为神鹰,有的地方还认为是无量光佛的一种化身。天葬时,请喇嘛念经并请有经验的天葬师,按仪轨将整个尸体肢解,骨头砸碎,和起来喂老鹰吃,表示死者最后还把自己仅有的肉身布施给了其他生灵,必获无量功德;而且神鹰还能把他的灵识带到极乐世界,从而摆脱轮回之苦。其他民族对这种葬礼方式一般很难理解,但从西藏的传统观念,尤其是从佛教思想来看,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自然行为。民俗文化中,禁忌围观天葬和伤害神鹰也是重要内容之一,因而西藏自治区政府已明令公布禁止参观和拍摄天葬活动,禁止猎杀和伤害鹰鹫。对天葬师赠送给我们的任何物品,不能产生厌恶或疑念;尤忌在采访或与天葬师交谈时,有不符葬礼仪轨和不尊重其人格之各种言论。
在西藏南部峡谷地区,山高谷深,加之气候炎热,鹰很难上来,因而多采用水葬,将尸体肢解喂鱼。但在多数藏区,水葬只是经济条件十分困难者才采用。有名望的大活佛和高僧则采用塔葬(建灵塔),一般活佛、高僧和社会名人采用火葬。恶性传染病患者和重大罪犯,死后只能挖坑掩埋,不立墓碑,以示惩处。 还应该说明的是,西藏的门巴族和夏尔巴人虽也信仰藏传佛教,但却不流行天葬。夏尔巴人和登巴人多实行火葬,门巴族和珞巴族多实行水葬。
无论是天葬,还是水葬、火葬、土葬,当送葬人回家时,在门口要按顺序用白黑水洗手除污后才能进屋;死者家人布施的各种礼品也要燃香熏污,使之净化后才能使用,否则将会致害死者。为死者带孝,也有不同方式,一般带孝人49天之内不戴帽、不理发、不穿新衣、不参与娱乐活动,妇女不更换头饰。在家除做法事活动外,每天还应举行向死者送食的烧施仪式。为父母或上师带孝,孝期一般为一年,带孝人一年内不穿新装,更不参与与佛教无关的娱乐活动;在带孝人处,禁忌提起死者的名称,尤忌与死者家人一同观赏死者照片和声相物品。
烧施,是给诸神或饿鬼的一种祭祀。在自家的屋顶、高山顶、草原或任意其他地方“偎桑”,也是给神鬼的祭祀。在风马旗杆、鄂博(指在山顶或石堆上,插上小旗,求神保佑往来行人)、嘛呢石子堆等处,除举行“煨桑”仪轨外,禁忌胡乱吼叫或鸣枪。家中有病人或未满月的婴儿以及有喇嘛作佛事时,门前点燃一堆小烟火,表示禁忌一般客人进人;当贵客、亲属进屋时,需先用燃着的松柏熏烤去污后方可进人。小孩出门,在鼻尖上点一些锅灰,以防魔鬼致害;家人很晚回家或出远门回家,甚至带别人送的礼品回家,同样也要熏香去污后才能进门。禁忌在长年患病或危重病人身边放声闲聊,或长时间停留。
活佛、喇嘛闭关修行时,门口有一块小木板或一个泥团,上插柏树枝,周围摆几颗小石子,称闭关石。表示修行者不得越此界石外出,除最亲近的固定人外,任何人禁忌进人界内。当我们采访或执行重要任务时,须先经闭关者准许后方可进人,并需把泥团周围之一颗小石子带放在闭关者跟前,才可开始采访。西藏平常有忌时之说,一般每月的初一、五、十、十五、二十等为白日;初二、四、六、十二、十六、二十六等为黑日。白日主吉,可以从事法事、修殿、盖房、举行婚礼、商谈生意等各种活动;黑日主凶,一般忌谈各种盛事,或出门办大事。
藏族婚姻,有许多讲究,几乎各地区都有不同的婚礼方式。在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相爱,除了解家庭经济状况等外,还要观察双方的属相是否对合,双方家庭供奉的护法神是否相合,若发现家中供神不一,属相不合时,一般双方父母不同意搞恋爱,更忌结婚。憎尼出家以后,均须起教名,不再沿用俗名。多年患病或家庭不和等常遇灾难之男女老少,除正常治疗外,也有请喇嘛作法事并改换名字的作法;改名以后则禁忌称呼前名,否则会导致不快。
藏族人在13、25、37、49、61、73等虚岁时,处在本命年,也是厄年,一般不出远门,禁忌参加娱乐活动,尤忌参与婚礼或葬礼活动。藏族人平常在家中做饭时,禁忌用勺子尝味,尤忌用勺子直接喝水后将剩下的水再倒人缸中,以免因给护法神的供水不净而导致灾难。吃饭、喝茶、喝酒,一般忌讳大口猛喝和发出响声,而且忌讳自己去取用,应由主妇斟人。喝茶、酒时不能只喝一杯,认为一杯成仇人,须喝三杯以上才吉祥。家中供奉的佛堂,未经准许,不得私自观看,以免触怒神佛而带来灾难。西藏一般禁忌借他人衣帽,尤其是寡妇、鳏夫之衣帽。若必需借用,则需在借和还时先熏香去污,否则会带来晦气。借用别家扫帚后,归还时只能当面摔在地下,切忌直接递人人家手中。
西藏的节庆活动,来源多与宗教有关,经历史演变,多数已形成以民族节日活动为主,少数的以宗教活动为主。如拉萨的祈愿大法会(传大召)和酥油花供(燃灯节);另外,各教派、各地方也都有一些区域性传统宗教节庆活动。拉萨的祈愿大法会不仅是西藏全区性的活动,而且所有信仰藏传佛教省区的僧俗群众在经济条件允许时。也多以能亲往参加朝佛和观看格鲁派最高宗教学位拉让巴格西的考取过程为荣。而祈愿大法会结束时的正月十五酥油花节(灯节),八廓街摆满各寺庙及各地民间艺术家用酥油制作的各种佛像、天女和故事传说中的图案、人物、花草、鸟兽,更是精彩多姿、玲珑剔透,人们在酥油花架下,欣赏赞叹,欢庆起舞,彻夜不眠,体现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美的追求。参加这类活动时,应注意有关禁忌,内容基本和参加其他宗教活动时相同。
民族宗教传统节日活动的内涵和禁忌,是随着西藏社会历史和变革而不断演变的。如祈求丰收的望果节,在其一千五百余年的历史中,初始由苯教师按苯教仪轨带领村民进行“收地气”,求丰收的活动。8世纪起,由宁玛派僧人带领按宁玛派仪轨主导活动。14世纪格鲁派兴起后,又改由格鲁派高憎带领按格鲁派轨进行。西藏民主改革前,广大农奴饱受压迫剥削,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他们是在被强制的情况下,参加望果节为领主们祈求丰收。只有在人民当家做主的今天,农民才得以主人翁的心态,打着各种彩旗,身着节日新装,抬着自己亲手用麦穗搭成的“丰收塔”,锣鼓喧天、欢歌曼舞地参与各种文体活动,来祈祷丰收,来表达他们对新生活的无比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的由衷敬仰。
由望果节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藏传佛教禁忌文化,以至藏民族的民俗文化,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更新兴替的。我们期望着新的藏传佛教禁忌文化的演变和形成,相信它定会随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发展,使之更加丰富多彩,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提供绚丽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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