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群发短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于保障通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把治理滥发垃圾短信息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由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负责,确定工作牵头部门,并指定专人具体联络,切实抓好工作部署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相关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切实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加强自律和监督检查,规范各地基层企业行为,对重点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二)组织落实,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照本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紧密结合本地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各自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重视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系列报道、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充分报道我行业治理垃圾短信息的阶段性措施及成效,加强对行业自律等活动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并对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畅通垃圾短信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和举报监督。
(四)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本地、本企业各分支机构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对重点问题要进行专门研究,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督办和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并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挂钩。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向社会曝光。对各地各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摸索创新的好措施好经验,要组织各地、各单位相互学习交流,并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做好专项行动的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工作。
1、各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本单位专项行动负责部门、负责人以及联络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6月15日前书面上报部电信管理局(电话兼传真:010-66020117,邮箱:shcc@mii.gov.cn)。
2、各阶段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阶段专项行动结束后的5日内书面上报部电信管理局。
3、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部电信管理局。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清理阶段: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组织各相关企业立即行动起来,明确要求,落实人员,制定方案,部署措施,集中清理,全面自查整改本企业责任制度不落实问题。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围绕北京奥运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集中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互查、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10月31日。针对上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相关企业研究并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短信息群发管理水平。
(四)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组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综合治理垃圾短信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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